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规范专利预审申请行为的重要通知
各备案主体、代理机构:
近期,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预审工作中发现,个别备案主体、代理机构存在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扰乱预审秩序的情况,严重影响了正常预审工作。
特此郑重提醒,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严格按照《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国知办发办字〔2023〕25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管理办法》(国知办发保字〔2023〕49号)、《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局令第77号)等相关要求,我中心严格把关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不以真实发明创造活动为基础的专利预审申请,对经核查属实的,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愿与所有备案主体、代理机构一道,完善快速预审服务机制,打造公益、公平、公正的快速预审服务体系,推动天津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