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协同保护机制 加速企业维权创新
天津市一家大型民族企业发现河北省某公司生产并销售了与该企业专利相近似的产品,这一行为严重侵犯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自身权益,天津企业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但是由于案件审理周期较长,无法及时制止侵权行为,极大损害了企业的市场经营利益。天津保护中心在一次联合调研中了解到此事,迅速协调各方资源,助力企业快速维权。
第一步,成立专项行动小组,进行深入研究。
天津保护中心成立专项行动小组,指导企业收集侵权事实、损害赔偿等证据,将涉嫌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进行对比,协助企业做好充足的诉讼准备工作。
第二步,依托合作机制,畅通司法衔接。
了解到涉嫌侵权企业在河北省后,专项行动小组第一时间与河北保护中心进行对接,双方多次开会研讨,共同研究方案以推动诉求解决。与此同时,两地保护中心依托京津冀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和受理法院不断进行联络沟通,三方共同推进了该案的妥善解决,最终及时制止了不法行为,高效助力企业维权成功。
第三步,联合河北保护中心,做好善后工作。
津冀两地保护中心在判决做出后持续保持密切合作,积极回访双方当事人,充分了解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需求,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全链条服务,切实提高企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