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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资讯】韩国商标公告后异议期由2个月缩短至30日

旨在缩短商标异议期的韩国《商标法》修正案自2025年7月22日起施行。商标公告后的异议期由2个月缩短至30日,申请人取得商标权的速度将显著加快。

韩国《商标法》规定的异议申请制度是指,审查员未发现驳回理由而予以公告的商标申请,任何人自公告日起2个月内可提出异议申请,该制度通过公众参与实现对商标申请的审查程序。

截至2025年6月,韩国国内商标申请审查约需12.8个月,国际商标申请为10.5个月。商标异议申请提出的比例仅约1%,但其余99%的商标申请仍需等待2个月,存在缩短异议申请期以快速获得权利的需求。

商标申请信息与商标申请同时公开,因此第三人可以随时对商标申请提出意见。此外,韩国还设立了延长异议理由补正期限(30日)的制度,充分保障了第三人对申请商标提出意见的时间。

修改后的《商标法》适用于申请公告日为2025年7月22日及以后的商标申请。

由于韩国商标异议期缩短,建议有出海韩国需求的企业密切关注商标公布信息,一旦发现有与自身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被抢注,需尽快进行应对。企业可在异议期结束前先提交一份简单的异议通知,并在异议期届满的三十日内提交更为详细的异议申请材料。

编译自:

https://www.kipo.go.kr/ko/kpoBultnDetail.do?menuCd=SCD0200618&ntatcSeq=20576&aprchId=BUT0000029&sysCd=SCD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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