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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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启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制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的通知

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人: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各试点地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统一管理要求,高效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管理系统统一生成登记证书工作,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将启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制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通知如下:

一、证书生成时间

2024年9月24日起颁发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保护中心将直接颁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制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不再颁发天津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

2024年9月24日(不含)前颁发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保护中心将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制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的换证工作。

二、换证工作安排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人可将企业名称、数据知识产权名称、天津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编号发送至政务邮箱tjippc@tj.gov.cn,保护中心将于5个工作日内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制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电子版发回至来件邮箱。

咨询联系人:陈楠;

咨询联系电话:23768809-3015。

 

 

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4年9月24日

版权所有:天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津公网安备 12011602001062号

    

ICP备20210029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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