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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征集发明专利申请批量预审服务需求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发挥专利预审在高价值专利培育和布局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天津保护中心”)现征集发明专利申请批量预审服务需求,具体如下:

一、征集主体

在天津保护中心完成预审服务备案且在申请批量预审前未被认定有非正常申请行为的创新主体。

二、征集条件

(一)申请批量预审的专利应符合天津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的基本条件;

(二)申请批量预审的专利应是技术领域相近或技术关联度高的系列高价值发明专利申请;

(三)同一批次内批量预审的专利申请数量不低于5件,且预审合格后的申请日跨度不超过3天。

三、受理程序及要求

(一)将加盖全体申请人公章的《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明专利申请批量预审服务请求书》(附件1)(以下简称请求书)提交至天津保护中心电子邮箱tjippc@tj.gov.cn,邮件主题为“批量预审+单位名称+案件数量”,并同时致电天津保护中心;

(二)天津保护中心对请求书进行初步审核,视情况对提交批量预审请求的专利申请以电话讨论或会晤等方式开展技术交流;

(三)初步审核通过后,请求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请求批量预审的专利申请文件同日提交至天津保护中心预审系统(https://www.tjippc.cn/);

(四)天津保护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对请求批量预审的专利进行预审;请求人收到预审通过结论后,按要求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并及时向天津保护中心反馈复核信息。

四、其他事项

(一)请求人及时将批量预审通过的发明专利实施效果情况(附件2)反馈至天津保护中心,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专利实施等情况。

(二)天津保护中心批量预审服务工作对纳入精准服务名单的请求人予以优先支持。请求人应当建立内部遴选机制,择优提交高质量、确有加快需求的批量预审请求,对于批量预审请求提交质量不高的请求人,当年不再接收其批量预审请求。

(三)天津保护中心批量预审服务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联系电话:022-23768809转6014。

附件:

1.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明专利申请批量预审服务请求书

2.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明专利申请批量预审服务实施效果反馈表

 

 

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6610

版权所有: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津公网安备 12011602001062号

    

ICP备20210029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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